這是一篇無聊的讀書筆記。我只是想要說,在《月亮與六便士》對主人翁的描述當中,我看見了,原來我的靈魂裡可能住著一個跟主角同樣冷酷的男人。
這很有趣,作者寫女人對愛情的全心全意,那是可以為愛拋失生活與現實所有一切的。若是後退很多步,用當代的情愛觀來讀這部1919年的小說。或許可以說,冷酷的慾望和盲目的戀愛憧憬,事實上不限定地體現在男男女女身上,兩者都是無法用性別分類的某種情感樣態。針對這些樣態的細節,毛姆捕捉得很精準。
「我無法相信史崔蘭愛上了布蘭琪.史特洛夫。我不相信他有愛人的能力。這種情感最基本的要素就是溫柔體貼,但史崔蘭不管對自己或別人都無溫柔體貼可言;愛帶著一種軟弱的意味、一種想保護對方的願望,還有想要做好事、讓人快樂的渴望──這樣若不算無私的話,也是一種隱藏得天衣無縫的自私;它包含著靦腆的成分。這些都不是我能在史崔蘭身上想到的特質。
愛會讓人沉迷,它會讓愛人渾然忘我;再怎麼清楚敏銳的人,雖然可能知道,但還是無法理解自己的愛會結束;他明明知道那是幻覺,但愛賦予它實質的存在,即時知道那不過是幻覺,他依然愛它更勝過於真實。它讓一個人變得比自己原本好上一些,同時卻也差了一點。他不再是自己。他不再是一名個體,而是一個物體,一個為了達成連自己都感到陌生的目的的工具。愛當中一向不缺感情用事,而史崔蘭是我認識的人裡頭,最不受此弱點影響的人。我無法相信他會忍受自己受愛擺佈,他永遠無法忍受外來的羈絆束縛。雖然可能痛苦,雖然可能讓自己遍體鱗傷血流如注,但若有任何東西介入自己與那股一直驅動著他的莫名渴望,我相信他有能耐將之從自己心底連根拔除。假如我有將史崔蘭給我的複雜印象,成功地傳達出一分一毫,那麼我說這個人同時太過偉大卻也太過卑微,根本無法愛人,這樣似乎也並不過分。
不過我想每個人對激情的觀念,都取決於他個人的特質,因此人人都不一樣。像史崔蘭這樣的男人,會以自己獨特的方式去愛。想分析他的情感只是枉然。」(2013年麥田出版,譯者陳逸軒)
那股驅動主角的莫名渴望,就是要人以某種藝術創造為媒介,起身去探求真理和自由吧。至少我目前讀起來的認知是這樣。好的,至於為什麼我會感覺到書裡這個男人與我的可比性。我是不打算說的。別忘了,莒哈斯出版《情人》時已經七十歲,儘管這本小說就是奠基在他少女時期的親身遭遇。所以先別急。屬於我的動盪需要很久很久的沉澱,才能對我、對更大的疆界,顯引出它的複雜與多層。請這個世界(以及內在那個騷動欲言的我)慢慢等慢慢來。
(雙面薇若妮卡劇照,無頭無尾的借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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